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城阳 有关单位:
《城阳区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城阳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与标准化产业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附件:
城阳区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发展
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城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与标准化产业发展的意见》(青城政发[2018]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扶持对象
经认定的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企业或组织机构。
二、扶持标准
(一)租赁企业或组织机构
1.对新引进以租赁形式落户城阳区且经认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入驻人数人均10平米,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为企业补贴1年租金,后2年减半(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对新引进以租赁形式落户城阳区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经认定实缴注册资本达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与标准化企业或落户我区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机构,由区财政按入驻人数人均10平米,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为企业或机构补贴3年租金(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3.以上企业或组织机构补贴面积不超过其实际租赁面积;
4.新引进企业或组织机构范围是指2017年9月城阳区提出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产业以后落户我区的企业和组织机构。
(二)自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企业或组织机构
1.对新引进自建或购置办公用房,并且建设实验室面积在1000平米及以上的企业或组织机构,根据实验室面积给予500元/平米的一次性装修费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实验室验收竣工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的可享受补贴政策;
3.此项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在五年内申请,补贴金额不超过五年产生贡献区级留成部分的总和。
(三)对企业或组织机构获取资质的奖励
1. 对新获批或新入驻城阳区的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含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由区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 对新获批或新入驻城阳区的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含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由区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 对新入驻企业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由区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
4. 对新入驻企业通过检验检测资质(CMA)的,由区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含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或者将已取得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含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整体搬迁落户我区的均可享受补贴政策;原有企业获取更高资质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或者落户我区重新核发资质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的可享受上述补贴政策,对一个企业获得上述资质就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6.此项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在五年内申请,补贴金额不超过五年产生贡献区级留成部分的总和。
(四)企业需享受城阳区已颁布实施的扶持企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由城阳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与标准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供政策汇总,企业自行申报优惠政策内容。
(五)享受扶持政策条件
1.享受扶持政策的组织机构或企业,应签订承诺书,保证自享受扶持的年度起,在城阳区内的正常经营纳税不少于五年,在此期间内迁移、注销或转移核心业务的,城阳区有权收回相关扶持资金。
2. 同一企业当年享受的区级财政扶持总额(含市政策扶持金额中需要区级财政承担的部分)不得高于其当年产生贡献区级留成部分。
(六)其他
本意见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城阳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与标准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如与区政府其它扶持政策有重复事项,按最高扶持力度执行。
三、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实验室租赁补贴的企业或组织机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材料
⑴城阳区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企业奖励资金认定申请表;
(附件1)
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年度报告;
⑷本区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公司完税证明;
⑸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缴注册资本金验资证明,公司注册资本金银行进账单;
⑹申请租赁办公用房补助的,提供按区国土、房产交易登记有关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验室竣工验收报告;
(7)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责任承诺书原件(附件2)。申请的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企业应承诺5年内不将注册地迁离城阳区,不改变在城阳区的纳税义务。
2、有关要求
⑴上述文件材料初审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⑵申报材料所有项目各项数据、指标的适用期间为上一个完整年度;
⑶企业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
(二)申请实验室装 修补贴的企业或组织机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材料
⑴城阳区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企业奖励资金认定申请表;
(附件1)
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年度报告;
⑷本区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公司完税证明;
⑸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缴注册资本金验资证明,公司注册资本金银行进账单;
⑹申请购置办公用房补助的,提供按区国土、房产交易登记有关规定办理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实验室竣工验收报告;
(7)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责任承诺书原件(附件2)。申请的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企业应承诺5年内不将注册地迁离城阳区,不改变在城阳区的纳税义务。
2、有关要求
⑴上述文件材料初审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⑵申报材料所有项目各项数据、指标的适用期间为上一个完整年度;
⑶企业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
(三)申请实验室资质奖励的企业或组织机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材料
⑴城阳区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企业奖励资金认定申请表;
(附件1)
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年度报告;
⑷本区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公司完税证明;
⑸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缴注册资本金验资证明,公司注册资本金银行进账单;
⑹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含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省级级检验检测中心(含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相关材料;
(7)企业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检验检测资质(CMA)相关材料;
(8)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责任承诺书原件(附件2)。申请的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企业应承诺5年内不将注册地迁离城阳区,不改变在城阳区的纳税义务。
2、有关要求
⑴上述文件材料初审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⑵申报材料所有项目各项数据、指标的适用期间为上一个完整年度;
⑶企业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申报
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每年5月初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
2.初审
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需查验原件的材料应注明原件已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5月底前汇总报区检验检测中心。
3.复审
区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对各街道汇总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
4.公示
区检验检测中心根据复审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后,在城阳区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检验检测中心按规定程序将资金拨付有关企业。
五、监督管理
(一)申报企业应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认定的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青岛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将违规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取消项目单位五年内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年度复核不再从事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相关行业的;
2.以虚假资料申请资金扶持的;
3.申请资金扶持企业违背承诺,5年内将注册地迁离城阳区,改变在城阳区的纳税义务的;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提供证明资料、数据及确认的企业应对有关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定期跟踪项目的实施情况,推进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备核查。
六、其他
(一)本细则由城阳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与标准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按《关于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与标准化产业发展的意见》(青城政发[2018]15号)执行。
附件1
城阳区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化企业(机构)
扶持资金认定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企业名称 | 企业类别 | |||||||||||||||
企业地址 | 注册时间 |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 资金 类型 | 租赁补贴 | 实缴注册资本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第一年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第二年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第三年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
装修补贴 | 实缴注册资本 ,实验室面积 ,其他申请事由: | |||||||||||||||
鼓励发展
| 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含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 |
申请奖励 资金
|
万元 | |||||||||||||
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含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 | 申请奖励 资金 | 万元 | ||||||||||||||
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 | 申请补助 资金 |
万元 | ||||||||||||||
检验检测资质(CMA) | 申请补助 资金 |
万元 | ||||||||||||||
区级合计补助资金 |
万元 | |||||||||||||||
区财政局 意见 | 区检验检测中心 意见 | 街道办事处意见 | ||||||||||||||
备注:此表一式四份
附件2
企业(机构)责任承诺书
我ⅩⅩⅩ单位向青岛市城阳区郑重承诺:自我单位注册之日起,5年内不迁离青岛市城阳区,不改变在青岛市城阳区的纳税纳统义务。如有违约,将全额退还青岛市城阳区政府给予享受的各项优惠及扶持奖励资金。
特此承诺。
ⅩⅩⅩ单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