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76号令)在山东尽早落地见效,4月25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落实总局76号令有关制度文件研讨会,省局质量监督处、聊城市市场监管局、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光彩市场监管所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前,省局质量监督处经认真研究,拟采取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电线电缆作为试点产品,选择电线电缆销售商户集中的聊城市东昌府区香江光彩大市场作为贯彻落实总局76号令的试点区域,打造工作样板,供全省观摩学习。聊城市东昌府区局和光彩市场监管所作为试点单位,认真筹划准备,目前已组织对辖区内电线电缆销售单位进行总局令全面宣贯,并研究制定了《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每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系列制度文件模板。
研讨会上,省市县所四级共同围绕制度文件模板的可行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及有关内容表述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打造宣贯工作试点是推动总局第76号令落实落细的有益探索。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原则,高质量推进试点建设各项工作,积极筹备试点工作现场观摩会,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树起样板示范,为百万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供经验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