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标准公示
2023 年第 4 号
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青岛市地方标准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事前事中事后 工作规范》(见附件)地方标准已完成起草、征求意见、技 术审查等工作。经审查,符合青岛市地方标准发布要求,现 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如有 异议,请联系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附件: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工作规范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3 月 28 日
联系人:许珑耀,联系电话:6675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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