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715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

  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工作落实年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服好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落实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结果评价服务理念,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再提速、再提效,全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政务服务最好、审批服务速度最快的目标,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动力和保障。

  二、任务举措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

  1.升级实体一窗。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区(市)两级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普遍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201910月底前,完成省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试点工作,统一受理,一次收件,进行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2020年全面推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2.整合网上一窗。推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与山东政务服务网实质性融合,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入口,为企业和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办事创业提供便利。201910月底前,实现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升级。(市大数据局牵头)

  3.优化掌上一窗。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业务系统对接。2019年年底前,根据爱山东”APP整合要求,协调群众日常所需的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交通出行、市场监管等领域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推进青岛政务通”APP建设,组织开展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整合,并做好与爱山东”APP对接。(市大数据局牵头)

  4.做强热线一窗。以整合为原则、不整合为例外,完成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实现咨询、投诉、求助和建议“12345”一号受理。贯彻落实省级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建立问题和工作推进清单,逐一破解疑难问题。加强热线受理办理工作,主动探索建立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合作联动机制,加大对公众诉求的媒体监督力度,实现热线接通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三提升。(市政府办公厅牵头)

  5.延伸基层一窗。全面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鼓励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或与邮政、金融、通信等网点合作等,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让更多企业和群众在家门口办理相关事项。(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大数据局等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二)推行主动服务、贴心服务。

  6.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全面推行无偿帮办代办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窗口,成立帮办代办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帮办代办协同调度机制。在政务服务窗口推行双休日服务、午间服务和延时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办理通道。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提高政务大厅设施服务效能,积极推广自助申报一体机,鼓励有条件的区(市)依托政务大厅、银行网点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区市政府负责)

  7.强化事前告知服务。201911月底前,按照统一标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指南调整。通过多种渠道,让企业和群众提前了解办事事宜,推行企业和群众办事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高一窗办结事项比率。(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区市政府负责)

  8.畅通政策互动渠道。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政策传导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辅导,方便企业和群众掌握利用。2019年年底前,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利企便民政策服务平台,搭建政策服务中央厨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服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各部门负责)

  9.打通事项办理链条。以办好群众眼中一件事为标准,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变一事一流程多事一流程。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成效。2019年年底前,在推进项目落地、企业注销便利化、证照联办等方面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各区市政府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10.加快事项标准化梳理。20198月底前,组织各部门按系统梳理规范权责清单,推动实现市和区(市)的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省基本统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11.梳理规范实施清单。201910月底前,组织各部门按系统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市、区(市)两级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流程和时限等要素相统一,并调整录入青岛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在全市通用审批平台使用。(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四)持续减权放权、减证便民。

  12.精准同步放权。承接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市县同权,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凡基层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事项,一律下放。根据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工作需求,下放一批让链条完整起来的事项,实现全链条办理事项在同一层级办结。2019年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行政审批事项,对以备案、登记、年检、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13.更大力度减证。严格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要求群众提供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按照《山东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编制完成告知承诺制试点证明事项清单、工作实施方案等,按程序印发实施并报省司法厅备案。(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五)开展中介服务专项治理。

  14.培育壮大中介服务市场。放宽准入条件,取消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20199月底前,研究制定培育中介服务市场的具体措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15.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规定,完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清理整治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的基础上,修订《青岛市实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16.做大做强网上中介超市。进一步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健全运行、服务和监管机制。2019年年底前,按照应进必进要求,集中推动中介服务进超市,实现一地入驻、全市通行。(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区市政府负责)

  (六)深入推进公正监管。

  17.实施信用监管。强化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将企业信用纳入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将告知承诺事项纳入信用监管,对申请人不实承诺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充分依托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做好数据共享和交换。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公示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2019年年底前,探索建立信用信息穿透制度,将企业失信记录关联至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对企业的所有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杜绝随意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19.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依托国家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统筹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在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2019年,地方各级政府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市政府负责)

  (七)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

  20.深入推动事项上网。全面推动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一网办理2019年年底前,除因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等不适合网上办理事项外,市、区(市)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负责)

  21.提升核心服务能力。继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着重提升全省统一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等关键服务,推动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应用,支持企业和群众通过5一窗便捷获取服务。2019年年底前,推出一批全市通办事项,逐步实现异地可办”“全域通办。(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区市政府负责)

  22.强化基础数据支撑。加大基础数据归集力度,基本完成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数据库建设。2019年年底前,完成应急管理、社会综治、交通出行、生态环境等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建立数据核对反馈机制,提高数据质量,推动深层次广泛应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23.加快既有系统改造。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加快市级部门确需保留业务系统改造,配合做好国家、省级业务系统互联互通。2019年年底前,完成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有效对接,克服多头申报”“重复录入等难题。(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八)完善政务服务评估评价。

  24.落实政务服务群众评。健全完善社会评价制度,运用服务评价器、满意度评价表等方式开展政务服务评价,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力的提升。2019年年底前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倒逼服务承诺落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25.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实施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对接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配合做好评价工作,抓好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树立,引导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

  26.强化政策效果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运用调查问卷、大数据等形式,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2019年年底前,组织开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成效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厅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改革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市、区(市)两级要细化改革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

  (二)加强制度供给,畅通联络机制。坚持立改废与改革有效衔接,及时修订阻碍改革的规章制度,为深化改革扫清制度性障碍。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需要通过立法确认的改革举措和创新成果,按程序送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汇总后提出纳入立法计划的建议,报市政府研究。各级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枚印章管审批运行机制,厘清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市直部门(单位)要完善与区(市)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沟通联络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专题组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开展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发掘更多的改革一招鲜”“土特产,建立以正向激励为主的政务服务工作管理机制,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